重慶一農民工由于一場誤會,被人實施毆打傷害,并當街下跪2個多小時。近日,他通過法律援助討回了公道,獲得了醫療費、誤工費和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8000多元。
今年3月30日深夜,農民工李某騎著摩托車到巫溪縣城廂鎮新城建委工地接人,遇到幾名村民拿著鋤頭在追一個人,當李某打電話時被當時正在追小偷的王某發現,王某等人據此認定他是小偷,對他實施了毆打、謾罵等傷害,并當街讓他下跪達2個多小時……
4月20日,李某來到巫溪縣法律援助中心,講述了他的冤情,要求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h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該案件后,在第一時間找到了當事人及相關部門了解情況,并向李某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在公安部門依法對實施傷害行為的王某作出治安行政處罰后,根據李某的申請,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律師承辦該案。
本案雖小,但在當地影響較大,承辦律師及時展開了調查取證工作:到處理此事的城廂鎮第二派出所調取事件經過依據;到醫院收集李某受傷情況資料;到李某所在地通城派出所調取身份方面證明;多方尋找目擊證人,證實現場情況。4月25日,承辦律師協助李某向巫溪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王某承擔因傷害李某所造成的賠償責任。同時,還幫助李某向法院申請了緩交訴訟費的司法救助。
巫溪縣人民法院審理認定,李某確實是受人之托到城廂鎮新城建委工地接人,主觀上沒有一點過錯,但王某在未搞清楚事情真相的情況下,就誤將李某當成小偷,沒有依法交給公安機關處理,擅自毆打李某、并責令其下跪,客觀上存在過錯,對其人身健康及人格尊嚴造成損害。
法院據此判決王某賠償饒某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和精神損害賠償金8105.6元,并當面向李某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