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利共贏的供應商質量控制
引言 在經濟全球化不斷深化的今天,企業越來越注重于發現和發揮自身的核心能力,對于非核心業務大多采用外包的方式,由供應商提供核心業務以外的作業。以汽車制造業為例,近20年來世界汽車業巨頭基本上剝離了其大部分次要零部件的生產,如表1所示。由此可見,外購件的質量直接決定著產品的質量和成本,對供應商所提供產品的質量控制已經成為企業質量管理的重要部分。
隨著我國加入WTO 和國際國內市場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一些企業已經意識到與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的重要性,在對供應商的質量控制方面放棄了單向有利的原則,轉而尋求互利共贏。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數企業對此缺乏足夠的認識,據上海質量管理科學研究院對上海市194家企業進行調查的結果顯示,“供應商質量”的指標得分在十項指標中名列第八,而各指標相關程度,如表2所示,“供應商質量”與其他指標的相關系數相比,竟然是最小的,僅為0.5左右[1]??梢?,大部分企業還沒有充分認識到供應商的重要性,沒有與供應商之間建立起牢固的合作關系,因此,如何加強對供應商的質量控制、建立互利共贏的合作關系已經成為企業必須認真面對的問題。
1 選擇優秀供應商—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
生產優秀的產品需要優質的原材料和外購件,優質的原材料和外購件需要優秀的供應商來提供。因此,供應商的選擇是進行質量管理的重要環節。很難想象一個管理松散、設備陳舊、人員素質低下的供應商可以提供出優秀的產品來;也很難想象一個信息閉塞、言而無信、財務緊張的供應商可以及時、保質保量地提供企業所需要的產品。那么應該怎樣選擇適合自己的供應商呢?
1.1 對供應商進行基本情況調查
(1) 如果供應商是企業的老供應商,現在要擴展新供貨品種,則可查詢企業對該供應商的評定資料。評定資料應包括該供應商的質量供應能力[2]、供貨及時性、財力狀況、對質量問題處理的及時性及其它相關信息。
(2) 如果被調查對象是準備開發的供應商,企業沒有關于該供應商的詳細資料,可調查其他企業或企業內其他分公司對該供應商的評審資料。這些資料會告訴你該供應商在同種或類似產品上的各類信息,甚至可能包括該供應商的技術開發實力或在哪方面具有合作優勢。
(3) 進行直接調查。企業可根據產品和供應商的具體情況設計調查表。調查表的內容應包括企業規模、生產規模、主導產品、主要顧客及其反饋信息、生產設備、檢測人員和設備、過程能力指數、體系認證情況、主要原材料來源等。調查表應盡可能地全面、具體,盡量用數據或量值進行表述,同時應注意調查內容便于進行現場審核。對任一新產品應同時調查若干有意向的企業,并由其主要領導簽字確認調查內容的真實性。
1.2對供應商進行管理體系審核和保證能力評估
必要時,企業可選派有經驗的審核員或委托有資格的第三方審核機構到供應商進行現場審核和調查。企業應有自己的審核標準,把握關鍵要素和過程。對已通過體系認證的,可關注其反映持續改進的管理評審、內審、糾正/預防措施、檢驗與試驗等較易發現問題的過程。如果這些方面處理得好,該企業應該具有較好的合作潛力。對未通過體系認證的企業,應著重從控制的有效性入手,關注其采購、設備、人員、檢驗等重要過程。企業未通過體系認證,只是說明其可能未按照ISO9001標準建立體系,這并不意味著它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更不意味著它沒有管理體系。只要企業對關鍵要素和過程控制良好,產品質量能夠達到企業要求,就具備合作的基本條件。
審核過程中還應對被審核方的財務狀況、顧客滿意度、過程能力、職工素質、服務水平等進行調查。審核和調查應形成明確詳細的審核報告和調查報告。審核結束后,企業應對供應商相關合作經驗、質量保證能力、履約能力、后勤保障能力、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進行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擇優開發。
1.3 樣品鑒定與驗審
企業應對新開發供應商的樣品進行鑒定與驗審。對樣品的鑒定應有標準,這個標準可以是與國標、行業標準、國家強制性要求相一致的企業標準,或直接采用國標、行業標準等。同時該標準應在供應商開發樣品前經雙方認可,應與供應商的加工標準一致或兼容。特殊產品鑒定所需的專用檢測、計量設備或對環境、方式的特殊要求應得到雙方和認可。
確定樣品符合要求后,可先進行小批量試用,試用合格后再批量供貨或正式使用。小批試用不單驗證供應商產品與樣品和技術要求的一致性,也是對供應商產品滿足企業工藝要求的驗證。
1.4 供應商的確定
經過調查、論證、開發樣品、小批試用等過程的選擇,符合企業要求的即為備選的合格的供應商。在這整個比較選擇的過程中,企業應遵循高質量、低價格、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好、距離近的原則。當然,對重要程度不同的產品,原則的側重點應有所不同。一般來說,應特別注意綜合考慮價格和質量損失,避免簡單采用比價采購給企業帶來的質量風險[2]。
另外,同一產品的供應商點數應根據產品的重要程度和供應商的可靠程度確定。一般可以保持2-3個,以保證供應的可靠性和形成競爭,有利于產品質量的持續改進和提高;對于經營穩健、供應能力強、信譽好、關系密切的供應商可以只保留一家,這對供需雙方都是很有利的。
2 互利共贏的供應商質量控制的契約要求
為了保證顧客對產品與服務的滿意,企業必須對產品形成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的管理與控制。為了使整個供應鏈中每一個環節,即合作伙伴,明確他們對質量的責任與義務,并保證實現,伙伴之間必須以契約的形式形成承諾,并按照承諾的內容測量質量與服務。這里所說的契約僅指得到相關方簽署的,規定供應鏈各環節之間質量責任的文件化條款,包括合同和協議。嚴肅合理的契約對雙方不僅起到可靠的約束作用,而且可以有效保護雙方的利益。
2.1 保證契約內容與標準、法規和企業制度的統一性
契約可引用或借鑒既定的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標準等。如可規定進廠檢驗抽樣標準執行GB2828 抽樣標準;電器產品安全性能必須符合GB4706等。如發現有與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制度不一致之處,發現方應及時提出修改。如在執行過程中發現不一致,發現方應及時通知不知情方,并按符合法律、法規、標準、制度的方式執行。
2.2 契約內容應實際有效
起草與簽署契約時,必須考慮產品形成過程中的實際情況,考慮契約執行的可操作性。有些協議在制定時可能需要考慮的因素較多,規定需較為詳細,但如果過于繁瑣,缺乏可操作性,反而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例如,某公司需從供應商采購大量的加工軸承用的鋼材。由于軸承對材料要求較嚴,加工精度較高,公司為保證質量,在協議中要求對方對每一批材料進行化學成分分析和物理性能試驗。供應商如果引進整套試驗設備,勢必耗費大量的成本,同時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如果不增加資源配置,那么每次都要送社會檢驗機構檢驗,支付昂貴的試驗費用。象這種契約,如果供應商仔細審驗的話,他就會考慮進行利潤-成本-風險分析,在價格上提高要求。這種協議履行起來就有較大難度,同時也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糾紛,不利于供應鏈的穩固和質量價值鏈的形成。
2.3 契約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鼓勵供應商的持續改進與創新
契約中應明確供需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同時也應規定必要的獎懲性條款,一方面約束供應商的質量行為,另一方面鼓勵供應商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對供應商的獎懲包括兩種類型。其一是因質量責任的劃分而產生的獎懲;其二是根據業績考核而產生的獎懲。在實際的操作中,適當的獎勵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管理效果。某供應商的產品在顧客手中出現了較為嚴重的質量問題,企業立即通知供應商分析原因,采取整改措施。供應商接通知后,積極地派人到現場進行協助調查和分析,使問題很快得到了解決。本來根據雙方的協議規定,該供應商除應承擔全部質量責任外,還應承擔數額不菲的罰款。但企業考慮到該供應商是自己的重要供應商,一直合作很順利,質量穩定,決定獎勵供應商對質量問題的快速反應和積極的態度,免除了所有的罰款。結果年終評定發現該供應商的產品合格率比上年有較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