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認為這是“是屁股指揮腦袋,還是腦袋指揮屁股?”的問題。
腦袋是屬于財務經理個人的,所以他的屁股在哪兒,他的腦袋就在哪兒,所以屁股必然指揮腦袋,等到你把他的屁股挪動了,他才會移動腦袋,但這已經是事后了。對于防范舞弊,是沒有多大作用的。
2、 財務經理輪換,要考慮到他的工作是為集團服務,還是為所在企業服務。
事實上,下屬企業的財務經理如果思路只站在集團,本身的工作就完成不好,因為你不僅是記賬,還參與所在企業的很多管理工作,包括政策制訂、部門間協調、財務安排等,你不可能作為管理者,又是自己的監督者,不利于充分投入所在企業的發展。
3、 輪換制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崗位責任這一基本管理原則。
防范舞弊靠制度、靠集團財務、審計等部門的專職職能來解決,這方面解決了,才是治本,尤其在集團各種監管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會使財務經理操作兩難。同時也會出現輪換的人同樣被同化的問題。
4、 輪換制在財務經理高薪的情況下,有一定效用,但由于成本過高而難以用于實際。
事實上財務經理在所屬企業有較高影響權力,同時有一定自由支配的費用資源,這些都弱化了集團監管人的角色,況且下屬企業通常參差不一,各財務經理水平也不同,輪換上存在障礙,也會影響企業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