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財務管理中的刑事風險”,是指公司、企業在財務運作中,因財務紀錄不實或隱瞞、銷毀財務記錄,而可能涉嫌犯罪的風險。此類風險主要與公司、企業的財務會計狀況有關。主要涉嫌的罪名有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藏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風險防控指南
加強公司、企業的內部監督、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
“物必先腐而后蟲生”,一切的公司企業經濟犯罪均是從內部逐漸腐化的結果,而加強內部的自身約束,防微杜漸是規避刑事風險的根本之策?!吨腥A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明確規定單位法定代表人對財務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總責,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也具有監督財務報告的職能。因此,嘉慶內部監督,明確內部監督機構的責任對于防范虛假財務報告有現實意義。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事前監控的作用,減少犯錯的機會,降低財務造假幾率。健全的內審機制,可及時發現企業制度在運行中出現的漏洞,避免差錯和舞弊行為,減少企業損失。
《會計法》第27條便規定: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程序應當明確;
3.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
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企業管理者強化對自身以及會計等財務管理者的素質要求
無論是提供虛假的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還是隱匿、故意銷毀會計資料,往往與企業管理者和會計等財務管理者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大多數情況下,是企業管理者基于弄虛舞弊的心理并且仗著管理者的權勢而硬性要求會計虛假記載,但也有的情況是會計等財務管理者的權勢而硬性要求會計做虛假記載,但也有的情況是會計等財務管理人員基于一己私利并且基于職務之便而提供虛假會計報告。對于企業管理者來說,向政府有關部門或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財務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會計資料,小則導致企業的信譽蕩然無存,大則引致刑事風險,無異于拿著自身企業的“生命”開玩笑。企業負責人作為企業管理者,他們有能力有條件影響財務人員,通過制造虛假的財務報告,騙取投資者的信任,因此獲得職務、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在不健全的法人治理機構無法對經營者形成有效的約束和監督機制條件下,靠自身經營不能改變經營狀況的公司經理,就可能弄虛作假,粉飾財務報告,以保住自己的位置,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管理者必須有這樣的風險意識,萬不可因一時的貪利等動機斷送了企業的前程。加強對會計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及嚴格任職要求是防范虛假財務報告的一個重要手段。同樣,加強會計從業人員的考核對防范虛假財務報告也會起到深層次的作用。
會計等財務管理人員可謂財務報告的制造者,而決策者往往是公司企業的股東、出資者。相關人的職業道德素養、鑒別能力、意識形態和價值取向會從根本上決定虛假財務報告是否有市場。首先,財務報告制造者的素質提高了,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技術水平,熟悉掌握各項有關的法律法規、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和規范,出現制造并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的概率就會大大減少,也不愿意從主觀造假,去危害社會的公共利益和國家的整體利益。其次,決策者整體素質提高了,經營管理能力加強了,單位發展前景看好,就不會為了造假獲得眼前利益而損害長遠利益。
設立專門人員加強對會計資料的保管
按照《會計法》規定,會計檔案應當依法保管,會計檔案根據其保管期限的不同要求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應當永久保管的會計檔案需要永久保存,不得銷毀。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種最低保管期限。在上述規定期限內的以及應當永久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都屬于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對此應當妥善保存,不得以各種理由加以銷毀。
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和監督
不僅工商管理部門有權對會計資料進行核查,當會計資料系犯罪線索時,公安機關等偵查部門也有權加以調取。當有權主體依法檢查會計資料時,應當積極配合,不能虛構各種理由拒絕提供,否則可能成立隱匿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