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于資產的購置(投資),資本的融通(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營運資金),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根據財經法規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簡單的說,財務管理是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
█第八章
105、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入了量是指投資項目增加的現金收入額或現金支出節約額,包括:
(1)收現銷售收入。即每年實現的全部現銷收入。
(2)固定資產殘值變現收入以及出售時的稅賦損益。如果固定資產報廢時殘值收入大于稅法規定的數額,就應上繳所得稅,形成一項現金流出量,反之則可抵減所得稅,形成現金流入量。
(3)墊支流動資金的收回。主要指項目完全終止時因不再發生新的替代投資而收回的原墊付的全部流動資金額。
(4)其他現金流入量。指以上三項指標以外的現金流入項目。
106、現金流出量:現金流出量是指投資項目增加的現金支出額。包括:
(1)固定資產投資支出,即廠房、建筑物的造價、設備的買價、運費、設備基礎設施及安裝費等。
(2)墊支流動資金,是指項目投產前后分次或一次投放于流動資產上的資金增加額。
(3)付現成本費用,是指與投資項目有關的以現金支付的各種成本費用。
(4)各種稅金支出。
107、現金凈流量:現金凈流量是指在項目計算期內由每年現金流入量與同年現金流出量之間的差額所形成的序列指標,它是長期投資決策評價指標計算的重要依據。
108、現金流量:現金流量是指在一定時期內,投資項目實際收到或付出的現金數。
109、附加效應:附加效應是指在估計投資現金流量時,要以投資對企業所有經營活動產生的整體效果為基礎進行分析,而不是孤立地考察某一個項目。
110、機會成本:機會成本是指投資決策中,從多種方案中選取最優方案而放棄次優方案所喪失的收益。
111、沉沒成本:沉沒成本是指過去已經發生,無法由現在或將來的任何決策所能改變的成本。在投資決策中,沉沒成本屬于決策無關成本。
112、權責發生制:權責發生制指凡是應屬本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反之,凡不屬于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113、收付實現制:收付實現制是權責發生制的對稱,是以款項的實際收付為標準,來確定本期收益和費用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采用這種方法,凡在本期內實際收到的收益和付出的費用,不論其是否屬于本期,均作為本期的收益和費用處理。
114、初始現金流量:即投資開始時(主要指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現金流量。
115、經營現金流量:是指項目建成后,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現金流量。
116、終結現金流量:是指項目經濟壽命終了時發生的現金流量。
117、凈現值:一個項目的凈現值是指在整個建設和生產服務年限內,各年現金凈流量按資本成本率或投資者要求的最低收益率計算的各年現值之和。
118、內部收益率:內部收益率就是項目凈現值為零時的貼現率或現金流入量現值與現金流出量現值相等時的貼現率。
119、獲利指數:獲利指數又稱現值指數,是指投資項目未來現金流入量現值與現金流出量現值的比值。
120、獨立項目:獨立項目是指不受其他項目的影響而進行選擇的項目,也就是說,這個項目的接受既不要求也不排除其他的投資項目。
121、互斥項目:互斥項目是指多個互相排斥,不能同時并存的方案。
122、常規項目:常規項目是指只在前期初始投資時出現現金流出,以后各期出現的都是現金流入,也就是說,進行投資以后,項目未來各年的現金流量合計應是正數。
123、非常規項目:非常規項目是指一個投資項目的現金流量是交錯型的,如現金流量為--++…-++,即非傳統型現金流量,則該投資項目可能會有幾個內部收益率,其個數要視現金流量序列中正負號變動的次數,在這種情況下,很難選擇用哪一個指標來評價方案最合適。
124、回收期:回收期是指通過項目的現金凈流量來回收初始投資所需要的時間。
125、會計收益率:會計收益率是指投資項目年平均凈收益與該項目平均投資額的比率。
126、增量收益分析法:即根據增量凈現值、增量內部收益率或增量獲利指數等任一指標進行方案比選的方法。
127、總費用現值法:總費用現值法是指通過計算各備選方案中全部費用的現值來進行方案比選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收入相同,經營期相同但成本不同的項目比選。
128、年均費用法:年均費用法是指通過計算各備選方案中的年均費用來進行方案比選的一種方法,它適于收入相同但計算期不同的方案。
129、敏感性分析:敏感性分析是衡量不確定因素的變化對項目評價標準(如凈現值、內部收益率)的影響程度。
130、會計盈虧平衡分析:會計盈虧平衡分析是指項目年收入與年成本相等時的銷售水平的確定。
131、盈虧平衡現值分析:盈虧平衡現值分析是指項目的凈現值為零時的銷量水平確定。
132、風險調整貼現率法:風險調整貼現率法就是通過調整凈現值公式的分母,將貼現率調整為包括風險因素的貼現率,然后再進行項目的評價。
133、確定等值法:確定等值法是通過調整凈現值公式的分子,確定與風險性現金流量帶來同等效用的無風險現金流量,然后用無風險利率貼現,計算項目的凈現值,以此作為決策的基礎。
134、確定等值系數:確定等值系數是指有風險的現金流量相當于無風險的現金流量的金額,它可以把各年有風險的現金流量換算成無風險的現金流量。
█第九章
135、債券面值:債券面值是指設定的票面金額。它代表發行人借入并且承諾于未來某一特定日期償付給債券持有人的金額。
136、債券票面利率:債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債券發行者預計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占票面金額的比率。
137、債券期限:債券期限是指債券從發行到償還本金或發行者提前贖回時的時間長度。
138、債券到期日:債券的到期日指償還本金的日期。
139、債券契約:債券契約是債券發行人和代表債券持有者利益的債券托管人之間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契約中包括該項借款的具體條款,其中的大多數條款是為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而設置的。
140、債券的當前收益率:債券的當前收益率等于債券的年利息與債券當前市場價格之比。
141、政府債券:政府債券是指政府作為發行人的債券,它通常由財政部發行,政府擔保,我國習慣上把政府債券稱為公債。
142、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經中央銀行或其他政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務憑證。
143、短期債券:短期債券指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債券。
144、中期債券:中期債券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在10年以下的債券。
145、長期債券:長期債券一般說來是指10年以上的債券,但各國政府對債券的期限劃分標準不完全相同。
146、固定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具有固定的利息率和固定的償還期,是傳統的債券,也叫普通債券。
147、浮動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是根據市場利率定期調整的中、長期債券。
148、記名債券:記名債券是指債券上記載債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并在發行單位或代理機構進行登記的債券。轉讓時原持有人要背書,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通常記名債券可以掛失。
149、無記名債券:無記名債券是指不需在債券上記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也不需在發行單位代理機構登記造價的債券。此種債券可隨意轉讓,不需辦理過戶手續。
150、上市債券:上市債券指經由政府管理部門批準,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的債券,也叫掛牌券。
151、非上市債券:非上市債券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只能在場外交易,流動性差。一般說來,不能轉讓的債券,不具流通性,持有人在蒙受損失時無能為力,作為補償要給予較高的利率才能抵消其風險。
152、流通在外債券:流通在外的債券是指已在市場上流通了一段時間的債券,其價格會和面值有較大區別并且不穩定。
153、可提前贖回債券:可提前贖回債券是指債券發行時約定發行單位可在債券到期前的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提前償還本息的債券。
154、不可提前贖回債券: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是指只能按債券期限到期還本,而不能提前償還本金予以收回的債券。
155、抵押債券:抵押債券是指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而發行的一種公司債券。企業可作抵押品財產有:不動產、動產和企業持有的債券、股票。
156、信用債券:信用債券是指沒有抵押品,完全靠公司良好的信譽而發行的債券。通常只有經濟實力雄厚、信譽較高的企業才有能力發行這種債券。
157、附屬信用債券:附屬信用債券是指債券持有人在公司清償是擁有債券的排列次序低于信用債券和其他債券,但高于優先股和普通股。
158、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可以按規定的價格或一定的比例,由持有人自由選擇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
159、不可轉換債券:不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發行時沒有約定可在一定條件下轉換成普通股這一特定條件的債券。
160、股票價值:股票價值是指其預期的未來現金流入的現值。它是股票的真實價值,又稱"股票的內在價值"或"理論價值"。
161、股票價格:股票價格是股票在證券市場上的交易價格。這是市場上買賣雙方進行競價后產生的雙方均能接受的價格。
162、股利:股利是股息和紅利的總稱。股利是公司從稅后利潤中分配給股東的,是公司對股東投資的一種回報。
163、優先股價值:優先股價值是優先股未來各期現金流入量按投資者要求的收益率折現的現值之和。
█第十章
164、現金:現金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暫時停留在貨幣形態的資金?,F金是企業中流通性最強的資產,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銀行本票、銀行匯票等。
165、目標現金持有量:目標現金持有量是使總成本最小的現金持有量。
166、現金周轉期:現金周轉期是指從購買存貨支付現金到收回現金這一期間的長度。
167、現金浮游量:現金浮游量是指銀行賬戶上的存款余額與公司賬戶上現金余額之間的差額。
168、商業票據:商業票據是由信譽較高的大公司發行的短期無擔保票據。
169、銀行承兌票據:銀行承兌票據是由商業銀行承兌的匯票。
170、可轉讓大額存單:可轉讓大額存單是從普通的銀行存單發展而來的。銀行接受客戶的定期存款,通常向客戶提供存單作為憑證,存單持有人憑以收取存款利息,并在到期時用存單換回存入的資本。
171、回購協議:回購協議是指銀行或經紀商向公司出售某種短期證券時,同意在特定的時期內以特定的價格購回這種證券。
172、應收賬款:應收賬款是指公司因賒銷產品或提供勞務而形成的應收款項,是公司短期投資的主要組成部分。
173、信用成本:應收賬款信用成本是指企業持有一定應收賬款所付出的代價,包括:機會成本、管理成本和壞賬成本。
174、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公司不能收回賒銷商品的貨款而發生壞賬損失的可能性。
175、信用標準:信用標準是指公司決定授予客戶信用所要求的最低標準。如果客戶達不到該項信用標準,就不能享受公司按商業信用賦予的各種優惠,或只能享受較低的信用優惠。
176、信用條件:信用條件是指公司要求客戶支付賒銷款的條件。一般包括信用期限、現金折扣和折扣期限。
177、信用期限:信用期限是指公司允許客戶從購貨到支付貨款的時間限定。
178、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是在客戶提前付款時給予的優惠。
179、折扣期限:折扣期限是為客戶規定的可享受現金折扣的付款時間。
180、取得成本:取得成本是指為取得某種存貨而支出的成本。具體包括訂貨成本和購置成本。
181、訂貨成本:訂貨成本是指取得訂單的成本,如辦公費、差旅費、郵資、電報電話費等支出。
182、訂貨的固定成本:訂貨的固定成本是指訂貨成本中與訂貨次數無關的成本,如常設采購機構的基本開支等。
183、訂貨的變動成本:訂貨的變動成本是指與訂貨次數有關的訂貨成本,如差旅費、郵資等。
184、購置成本:購置成本是指存貨本身的價值,經常用存貨數量與單價的乘積來確定。
185、儲存成本:儲存成本是指為保持存貨而發生的成本,包括存貨占用資金所應計的利息、倉庫費用、保險費用、存貨破損和變質損失等等。
186、儲存固定成本:儲存固定成本是指與存貨數量的多少無關的儲存成本。如倉庫折舊、倉庫職工的固定月工資等。
187、儲存變動成本:儲存變動成本是指與存貨的數量有關的儲存成本,如存貨資金的應計利息、存貨的破損和變質損失、存貨的保險費用等。
188、缺貨成本:缺貨成本是指由于存貨供應中斷而造成的損失,包括材料供應中斷造成的停工損失、產成品庫存缺貨造成的拖欠發貨損失和喪失銷售機會的損失;如果生產企業以緊急采購代用材料解決庫存材料中斷之急,那么缺貨成本表現為緊急額外購入成本(緊急額外購入的開支會大于正常采購的開支)。
189、經濟批量:經濟批量,又稱經濟訂貨量,是指使存貨的相關總成本最低的進貨批量。
190、再訂貨點:再訂貨點是指在提前訂貨的情況下,企業再次發出訂貨單時,尚有存貨的庫存量。
191、訂貨提前期:訂貨提前期是指從提出訂貨到收到訂貨的時間間隔。
192、安全儲備:安全儲備就是為防止需求量(或耗用量)和交貨期的不確定性而持有的存貨。安全儲備存貨在正常情況下不動用,只有當存貨過量使用或送貨延遲時才動用。
█第十一章
193、經營杠桿:經營杠桿反映銷售量與息稅前利潤之間的關系,主要用于衡量銷售量變動對息稅前利潤的影響。
194、財務杠桿:財務杠桿主要反映息稅前利潤與普通股每股收益之間的關系,用于衡量息稅前利潤變動對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的影響程度。
195、經營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是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相當于產銷量變動率的倍數,主要用于衡量風險和預測息稅前利潤。
196、財務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是指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相當于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主要用于衡量財務風險和預測普通股每股收益。
197、財務風險:財務風險也稱籌資風險,是指舉債經營給公司未來收益帶來的不確定性。影響財務風險的因素主要有:資本供求變化、利率水平變化、獲利能力變化、資本結構變化等。
198、綜合杠桿:綜合杠桿是經營杠桿和財務杠桿共同所起的作用,用于衡量銷售量的變動對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的影響程度。
199、綜合杠桿系數:綜合杠桿系數是指每股收益的變動率相當于銷售量變動率的倍數。
200、公司的總風險:公司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總和構成了公司的總風險。
201、資本結構:資本結構是指公司長期資本(長期負債、優先股、普通股)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注意這里我們討論的資本結構是不包括短期負債的,如果考慮短期負債,也就是將負債表的右方考慮進去,則稱公司的財務結構,即一個公司全部資產的資本結構。
202、代理成本:代理成本是指為鼓勵代理人采取使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行為而付出的代價,如設計和實施各種監督、約束、激勵和懲罰等措施而發生的成本。
203、無差別點:無差別點是指使不同資本結構的每股收益(EPS)相等時的息稅前利潤(EBIT)。
204、總價值分析;總價值分析就是根據資本結構、資本成本與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確定公司的最佳資本結構。
█第十二章
205、股利政策:股利政策指公司對其收益進行分配或留存以用于再投資的策略,通常用股利支付率(每股股利/每股收益)表示。股利支付率的高低會影響公司留存收益和內部籌資數額,股利支付率越低,公司的留存收益就越多,通過外部籌資的數額就越少;反之亦同。
206、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指公司將應分給投資者的股利以股票的形式發放。從會計的角度看,股票股利只是資本在股東權益賬戶之間的轉移,而不是資本的運用。即它只不過是將資本從留存收益(或資本公積)賬戶轉移到其他股東權益賬戶。它并未改變每位股東的股權比例,也不增加公司資產。
207、股票分割:股票分割是指將一面額較高的股票交換成數股面額較低的股票的行為。股票分割不屬于某種股利,但其所產生的效果與發放股票股利十分相近。就會計而言,股票分割對公司的財務結構不會產生任何影響,一般只會使發行在外的股數增加、每股面值降低,并由此使每股市價下跌,而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各賬戶的余額都保持不變,股東權益合計數也維持不變。
208、股票回購:股票回購是指公司出資購回其本身發行的流通在外的股票。股票回購實際上是現金股利的一種替代形式,股票回購后,公司資產總額與權益總額同時減少。
█第十三章
209、合并:合并(Combination)是指兩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約及法令歸并為一個公司的行為。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創新合并兩種形式:前者是指兩個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個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為存續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合并創建了一個新的公司。
210、并購:并購是兼并與收購的縮略表達形式,英文表達為Merger&acquisition(縮寫為M&a)。兼并與收購既有相同點,又有區別。由于在實際運作中它們的聯系遠遠超過其區別,所以兼并與收購常被統稱為"并購"或"購并",泛指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公司為了獲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
211、經營協同效應:由于經濟的互補性及規模經濟,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可提高其生產經營活動的效率,這就是所謂的經營協同效應。
212、財務協同效應:財務協同效應是指并購在財務方面給公司帶來收益:包括財務能力提高、合理避稅和預期效應。
213、橫向并購:橫向并購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生產和銷售相同或相似產品公司之間的并購行為。
214、縱向并購:縱向并購是生產經營同一產品相繼的不同生產階段,在工藝上具有投入產出關系公司之間的并購行為。
215、混合并購:混合并購是指處于不同產業領域、產品屬于不同市場,且與其產業部門之間不存在特別的生產技術聯系的公司之間的并購行為,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沒有直接投入產出關系公司之間的并購行為,是跨行業、跨部門之間的并購。
216、購買式并購:購買式并購是指并購方出資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以獲得其產權的一種方式。并購后,被并購公司的法人主體地位隨之消失。
217、承擔債務式并購:承擔債務式并購是指并購方以承擔目標公司的債務為條件接受其資產并取得產權的一種方式。
218、控股式并購:控股式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購買目標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或股權達到控股以實現并購的方式,被并購方法人主體地位仍存在。
219、吸收股份式并購:吸收股份式并購是指并購公司通過吸收目標公司的資產或股權入股,使目標公司原所有者或股東成為并購公司的新股東的一種并購手段。
220、杠桿收購:收購方以目標公司的資產為抵押,通過舉債融資對目標公司進行收購的一種方式。
221、整體并購:整體并購是指資產和產權的整體轉讓,是產權的權益體系和資產不可分割的并購方式。其目的是通過資本迅速集中,增強公司實力,擴大生產規模,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222、部分并購:部分并購是指將公司的資產和產權分割為若干部分進行交易而實現公司并購的行為。
223、直接并購:直接并購是指并購公司直接向目標公司提出并購要求,雙方通過一定程序進行一定的磋商,共同商定完成并購的各項條件,進而在協議的條件下達到并購的目的。
224、間接并購:間接并購是指并購公司并不直接向目標公司提出并購要求,而是在證券市場上以高于目標公司股票市價的價格大量收購其股票,從而達到控制該公司的目的。
225、善意并購:善意并購是指并購公司事先與目標公司協商,征得其同意并談判達成收購條件的一致意見而完成收購活動。
226、敵意并購:敵意并購是指并購公司在收購目標公司股權時雖然遭到目標公司的抗拒,仍然強行收購,或者并購公司事先并不與目標公司進行協商,而突然直接向目標公司股東開出價格或收購要約。
227、兼并: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業以現金、證券或其他形式購買取得其他企業的產權、使其他企業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并取得對這些企業決策控制權的經濟行為。兼并是合并的形式之一,等同于我國《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指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續,被吸收公司解散。
228、收購:收購是指買方企業從賣方企業購入資產或股票以獲得對賣方企業的控制權。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一種形式,既有經濟意義,又有法律意義。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一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從法律意義上講,我國《證券法》的規定,收購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30%時發出要約收購該公司股票的行為,其實質是購買被收購企業的股權。
229、價值評估:價值評估是指買賣雙方對標的物(股權或資產)做出的價值判斷。通過一定的方法評估標的物對自己的價值,可以為買賣是否可行提供價格基礎。
230、資產價值基礎法:資產價值基礎法指通過對目標公司的資產進行估價來評估其價值的方法。
231、收益法:收益法是根據目標公司的收益和市盈率確定其價值的方法,也可稱為市盈率模型。
232、折現現金流量法:折現現金流量法是通過估計并購引起的期望的增量現金流量和折現率來確定最高可接受的并購價格。
233、賣方融資:賣方融資也叫推遲支付,是指并購方暫不全部償付價款,而是承諾在未來一定時期分期分批償還價款給目標公司的支付方式。
234、股票交換比率:股票交換比率即目標公司每股股票可換取并購公司股票的數量。
235、資產重組:資產重組是指對一定重組企業范圍內的資產進行分拆、整合或優化組合的活動,它是企業重組的核心。發生財務危機的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方式主要包括三種:出售非核心資產,與其他公司合并,減少資本支出。
█第十四章
236、債務減讓:債務減讓是指債權人自愿減少對債務公司的索償權。它是通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或債權人之間達成債務和解協議來進行。采用這種方式可以避免各種繁雜的法律程序和支出,所收回的款項將高于或稍低于強迫公司清算而收回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