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加劇下交易條件改變,對供應關系與風險的影響這個論題,是一個很有意思、且很接地氣的研究方向。
需要明確的是“交易條件”是什么?
根據合同法,合同中的各項條款按性質分為“主要交易條件”和“一般交易條件”。
主要交易條件包括貨物的品名、質量、數量、包裝、價格、裝運、保險和支付等。
一般交易條件是指商品的檢驗、索賠、不可抗力和仲裁等,其主要的作用是保障交易的實施,或是預防爭議的發生和解決爭議。
一般交易條件通常印在交易合同的背面,只要對方不提出異議,就不需要逐條商定了,因此一般交易條件也稱為“背面條款”或“格式條款”。
這里涉及的交易條件主要是“主要交易條件”,在這些主要交易條件的“支付”往往對供應鏈關系產生重大影響。
當前整個市場競爭不斷加劇,中美貿易沖突的背景下,不少企業感覺市場發生巨大變化,其中就是就連以前付款條件優越的外企也開始出現半年承兌的現象,這種“承兌”、“背書”的導致供應鏈上下游擊鼓傳花的效應,再加下游向上游付款周期的牛鞭效應,到時上游企業苦不堪言:做,沒現金;不做,公司停工;在這種“做”與“不做”的權衡中,供應關系也發生巨大的變化。
我們在復雜的供應關系中,根據供需雙方“關系”與“利益”的市場“博弈”能力,將供應關系分為雙贏的戰略伙伴、合作、讓步、競爭與回避等五種關系策略。每一種供應鏈關系并非靜態固定的,而是根據雙方市場博弈能力的變化而變化。
通常在雙方供應關系不維系的情況下,供應關系會出現“降維”的效果,即上圖的藍色箭頭方向,即從戰略合作伙伴到回避放棄方向轉化。當然,這種轉化出現在公司產業轉移或者夕陽淘汰情況,屬于極端條件。
但更多的出現在其他8個轉化過程,如上圖。正如上文提到,在利益與關系的博弈中,不是一成不變,而是相互轉換的動態過程。即其關系變量f(x)函數關系:
利益:y1=f(價格、支付、條件.......)
關系:y2=f(市場潛力、業務量......)
策略:y3=f(y1、y2)
供應關系:y4=f(y3)
我們就考慮“支付”的要素時,后邊有太多的過程函數與變量來影響,因此就會出現N中在上圖流程指向的可能性。于是出現三種情況討論:
一、假設當前狀態為“戰略伙伴”關系
當遭遇”支付”變異的時候,即利益受損,其箭頭直接指向3個方向的變化,即要不就是(1)讓步合作,(2)妥協或者(4)雙方火拼(競爭)。
二、假設當起狀態是“讓不合作”與“競爭關系”關系
當遭遇“支付”變異的時候,正如上文書提及變異將導致“降維”,“讓步合作”其箭頭就是只有一個結果(5)回避放棄,“競爭關系”的箭頭也是只有一個結果(8)回避放棄。即在開始合作的時候咱們的關系都是靠讓步來獲得合作,那么一點在支付上發生變化,對方直接回避,不跟你合作了。
三、假設當前狀態是“合作妥協”關系
當遭遇“支付”變異的時候,根據“降維”特點,“合作妥協”只有一個箭頭指向(6)回避放棄,道理一致,不想合作。
當然,如果參入其他因變量,如入股、個人關系、擴大合作邊界等等,也可能對關系發生巨大變化。
但總OTEP模型的供應關系與策略函數可以看出,當其中一個函數發生變化是,其y=f(x)值有影響。
而且,這個y值得降維對企業的后續的供應鏈關系重建有巨大的影響。因此采購與供應鏈運營部門需要甚至考慮關系自變量,應該從更系統的角度,全盤評估,系統規劃,在調整某個自變量時,從另外的維度創建補償變量,是企業的總體價值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這時考慮采購與供應鏈管理者的運營智慧。